數(shù)次接受獨檢組審問 李在镕批捕實為“二進宮”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早在上個月,李在镕就經(jīng)歷過長達22個小時的高強度訊問。1月12日上午9時30分許,“干政門”獨立檢察組傳喚李在镕,全面調(diào)查其是否以向“干政門”主角崔順實方面行賄來謀取利益。在抵達獨檢組辦公樓時,李在镕回避記者提問,表示“讓國民感到失望深表歉意”,之后走向調(diào)查辦公室。調(diào)查進行到13日凌晨7時左右,持續(xù)22個小時。調(diào)查結束后,李在镕對記者們的提問保持沉默,乘車離開。
獨檢組當時懷疑政府大力支持三星物產(chǎn)與第一毛織合并,三星則作為回報向親信門主角崔順實提供資金援助。獨檢組還追查三星2015年8月與由崔順實掌控的德國一家當?shù)胤ㄈ撕炇鹨?guī)模達22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28億元)的咨詢合同,并向該公司匯款35億韓元等行為是否涉及行賄。三星還向崔順實和其外甥女張某成立的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提供16億多韓元,向崔順實實際操縱的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資204億韓元。
詢問結束后,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月18日對李在镕進行審訊,之后于次日的19日凌晨4時50分做出了不予批捕的決定。法院認為,鑒于嫌疑人對指控事項的陳述、有關各種支援情況的具體事實、相關調(diào)查內(nèi)容及進展,在現(xiàn)階段難以認定逮捕理由成立、有逮捕必要,因此決定不予批捕。
有觀點認為,由于法院不予批捕李在镕,獨檢組爭取最晚2月初當面調(diào)查樸槿惠的計劃面臨不少壓力。且獨檢組要對三星為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資適用行賄罪,但未能在法院審理中順利過關,這可能會對今后調(diào)查SK、樂天、CJ等涉案大企業(yè)帶來不利影響。
但法院決定并不意味著事件告以結束。2月14日,李在镕再次遭到獨檢組質(zhì)詢,時間超過15小時。此次調(diào)查中,獨檢組已把調(diào)查重點轉(zhuǎn)移到三星集團與樸槿惠總統(tǒng)的關系上,指控李在镕以該集團總裁身份,在2015年為三星旗下兩家汽車子公司的合并事宜,向樸槿惠的“閨蜜”崔順實行賄多達4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5億元)。
分析人士表示,獨檢組最終將把矛頭指向樸槿惠,而證明樸槿惠及其相關人士與三星集團之間存在非法交易將成為立案的關鍵。
在批捕聲明中,韓國法院表示:“我們承認有原因而且有必要批捕(李在镕)。”而三星集團隨后回應稱:“我們將盡最大努力確保在未來的庭審中還原真相。”不過,三星和李在镕本人都否認檢方對其罪名的指控。